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2025年拟参股子基金名单公示
根据《温州湾新区、龙湾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修订)》(温龙政发〔2024〕9号)规定,经研究,拟同意温州国投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区产业基金阶段参股合作机构,并设立子基金。现将管理机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5年12月30日起至2026年1月7日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请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方式:徐女士,0577-86969066
联系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65号温州银行龙湾大楼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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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湾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龙湾财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