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四川省商务厅获悉,《关于支持平台经济(以电商为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政策从支持电商批发零售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电商创新项目、电商载体、电商活动、电商人才、电商引导基金7个方面提出了奖励举措。
聚焦企业,《若干政策》中在“加大电商批发零售类企业培育力度”方面明确,对上年度通过互联网实现零售规模超过5000万元或批发规模超过10亿元,且增速超出同期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批发业销售额增速2个百分点以上的电商销售企业,单个企业激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支持电商服务类企业快速成长”,政策明确,对上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且增速超过同期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3个百分点以上的电商服务类企业,单个企业激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烟火小店等发展成效显著的生活服务类电商平台企业,单个企业另行激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同时,政策中还明确支持平台经济产业链企业开展线上线下融合的商业模式、科技研发、应用场景、服务业态等创新项目建设,按项目上年度在川实际投入比例和成效给予激励,单个企业总计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属于在国际国内、中西部首发首试的项目,激励金额分别追加20%、10%。
不仅如此,针对个人,政策对新入选平台经济产业链领军人才,且其所在企业经营状况较好的个人,按照A、B两类人才类型,一次性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10万元激励。
除此之外,政策明确支持对象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同期不重复享受支持,有效期为2026—2028年。(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