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IPO市场频现“带病闯关”与“带伤上市”的情况,对此,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均面临不可推卸的责任追究。
在短短数日之内,中信证券与国信证券及中金公司因在投行业务中的违规行为而相继受到了处罚。
IPO上市当年即亏损
北交所于8月26日晚间公布,中信证券与国信证券及其四名保荐代表人,在安达科技与利尔达两个IPO项目中存在违规行为,因此被北交所出具了警示函。
两家企业均在上市当年即出现亏损。早前,针对该情况,地方证监局已分别对两家券商和相关保代采取处罚措施。
01
安达科技
安达科技的上市申请于2022年10月获得北交所的正式受理,其选择的上市标准是第一项,即基于净利润的标准,具体要求为“公司的预计市值需不低于2亿元,且需满足最近两年的净利润均不低于1500万元,同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8%;或者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然而,令人惊讶的是,在成功上市的首年——2023年,安达科技的扣非净利润却出现了巨额亏损,达到了-6.34亿元,这是该公司近三年来最为惨淡的财务表现。回溯过往,安达科技在2021年实现了扭亏为盈,扣非净利润达到了2.33亿元,并在随后的2022年进一步增长至8.16亿元。
鉴于安达科技在上市当年即出现如此严重的亏损情况,北交所对作为保荐机构的中信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陈健健、赵倩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以示警戒。
本月初,贵州证监局也就该项目进行了处罚。该局8月7日披露,对中信证券和上述2名保代分别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02
利尔达
利尔达同样在上市后的首个年度遭遇了亏损。
该公司于去年2月17日成功登陆北交所,而其上市申请则是在2022年6月底获得受理,并于当年年底顺利通过审核。利尔达所选择的上市标准也是基于净利润的标准一。
然而,利尔达的业绩却出现了由盈转亏的情况,2023年的扣非净利润为-1831.71万元,这是利尔达近年来首次出现亏损。回顾过去,该公司从2020年至2022年的扣非净利润一直保持着盈利状态,分别为4359万元、1.7亿元和9150万元。
针对利尔达上市后的亏损情况,北交所此次对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刘洪志、朱星晨出具了警示函。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浙江证监局也已于今年5月初对国信证券及上述相关责任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利尔达因业绩“骤变”而遭受了监管处罚。
去年2月底,利尔达披露2023年度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后于同年4月作出业绩修正公告,其中净利润由662.44万元“大修”为-601.60万元,差异幅度为190.82%,且涉及盈亏性质变动(由盈转亏)。
由于利尔达未能及时披露这一修正公告,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因此,北交所在去年5月下旬对利尔达及其公司董事长等三名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纪律处分的决定,以示警戒。
IPO项目撤单,中介机构或将面临严厉责任追究
当投行所保荐的项目在上市后立即出现业绩“滑坡”时,投行及其保荐代表人需要承担相应的问责责任。同样地,对于那些试图“带病闯关”的IPO项目,即使最终选择撤回申请,也无法逃避监管机构对中介机构的追责行动。
深交所于上周五(8月23日)晚间披露了对中金公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的监管函,这起违规事件与幺麻子IPO项目有关。尽管该公司在去年年底撤回了深市主板的上市申请,但在被查明存在“带病闯关”行为后,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依然难逃责任追究。目前,在幺麻子IPO项目中,该公司及其一名实际控制人、三家中介机构以及七名相关责任人均已被处以罚单。
具体来看,幺麻子曾积极寻求在深市主板上市,其IPO申请于去年3月初获得深交所的正式受理,此次上市之旅由中金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天职国际”)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简称“君合律所”)三家中介机构联合护航。
然而,在去年9月深交所发出首轮问询函后,幺麻子的上市进程并未顺利推进,最终在去年12月底因主动撤回材料而终止了IPO。
深交所近期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中金公司及其两名保荐代表人在幺麻子IPO保荐过程中存在多项不当行为,包括未能充分核查发行人的关联方情况、资金流水核查程序存在缺陷、以及经销商下游客户走访程序不完善等。
幺麻子的IPO项目还经历了证监会的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进一步发现了中金公司资金流水核查程序的瑕疵,如部分应核查交易被遗漏、未明确部分核查交易的背景和性质、部分交易缺乏必要的支持性凭证,以及未实际核实部分交易的真实情况等。
针对上述问题,深交所对中金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渠亮、潘闽松采取了书面警示措施,并要求中金公司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内部追责,同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深交所还于23日对另外两家中介机构——天职国际、君合律所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均采取了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天职国际的三名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以及君合律所的两名项目签字律师均未能幸免。
与此同时,由于申报文件中关联方信息的遗漏披露,幺麻子及其实际控制人之一的赵麒也被深交所出具了警示函,以示警戒。
屡屡重申压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
在IPO监管持续从严下,仍屡屡有问题IPO项目出现,从中小券商到龙头券商,投行业务成了券商被罚的“重灾区”。据市场数据,截至8月22日,年内券商投行业务被出具的罚单总数达80张,涉及30余家券商。
为此,监管多次重申中介机构应担起“看门人”责任,并对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
例如,3月份,证监会正式推出并实施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该规定鲜明地提出了“申报即担责”的原则,明确指出即便企业撤回上市申请,也不会中断或减轻检查流程及其后续对发现问题依法处理的力度,确保“一查到底”的严肃性。
另外,证监会在总结行政执法情况时再次重申了这一立场,强调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不动摇,对欺诈发行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坚决防止任何试图“带病闯关”的发行上市行为。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的发行人,证监会明确表示,即使其已撤回上市申请,也将坚持追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证监会在上述通报中提到,压实“看门人”责任,严惩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违法行为。在监管举措上,上半年证监会对机构和责任个人进行“双罚”,并对严重失职失责违法主体坚决给予“资格罚”。
7月份,证监会等六部门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提出常态化长效化防治财务造假,包括增强公司治理内生约束,强化审计委员会反舞弊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作用,推动公司内部建立追责机制等。该意见进一步强调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依法暂停或禁止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完善资本市场会计、审计相关规则,加强联合惩戒与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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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 | 陈娟
值班编辑 | 陈娟
值班主编| 赵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