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2月18日,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即“21中海10”的2025年付息事宜。
该债券余额为8亿元,期限为5年,当前票面利率为3.38%,采用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受托管理人,而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付息方案,计息期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付息日定于2025年12月20日,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每10张债券的利息为人民币33.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04元,而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3.80元。
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9日,除息日为2025年12月22日。付息对象为截止2025年12月19日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中海10”持有人。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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