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公园有化石”“中央公园挖到金子”等传言在网络上发酵,不少市民专程前往两江新区中央公园旁的一块空地“开挖寻宝”。这些说法是否属实?12月16日,记者采访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川渝共建古生物与古环境协同演化重庆市重点实验室、重庆古生物研究院相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就此进行权威回应。
有常见化石无金矿
网传部分“化石”实为地质结核
“中央公园确实存在化石,但均为常见类型,并非稀有品种。”重庆古生物研究院副院长、川渝共建古生物与古环境协同演化重庆市重点实验室主任代辉介绍,距今约1.7亿年前,重庆曾形成一片面积达数十万平方公里的“古巴蜀湖”。在湖泊环境的滋养下,大量双壳动物和植物得以繁衍生息,其遗骸最终形成了如今人们发现的化石。

常见双壳类化石(重庆古生物研究院供图)
目前,中央公园区域发现的化石以双壳类、植物类为主,偶见零散鱼鳞化石,通俗来讲就是亿万年前的“贝壳”和“水草”化石,科研价值有限。代辉同时澄清,网上流传的部分重要化石照片并非现场出土,而是网友自行收集;另有一些被市民当成“化石”的照片和视频,实则是地质结核、岩石破裂面,与化石没有任何关联。

常见植物化石(重庆古生物研究院供图)
至于“挖到金子”的说法,更是子虚乌有。地质专家鉴定后证实,市民发现的“金子”,其实是外表酷似黄金的黄铁矿颗粒,这是一种由硫和铁组成的常见矿物晶体。
化石属国家所有
擅自开挖既违规又存安全隐患
“所有古生物化石均属国家所有,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科研资源,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用途发掘古生物化石,必须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擅自开挖的行为本身就违反相关规定。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古生物化石承载着远古时期的地质和生物信息,市民自行“开挖”极易对化石造成不可逆的损坏,导致珍贵的科研线索中断。此外,市民“挖宝”的区域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擅自进入并开展挖掘活动,还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
对此,主管部门呼吁,市民若发现化石,应第一时间保护好现场,切勿开挖、破坏,可通过拍照、录视频的方式记录,同时主动联系所在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目前,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联合空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群众劝导和场地保护工作。12月16日上午,现场已设置警戒线,并安排专人巡逻,后续还将增设安全警示标牌。

现场设置警戒线。两江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供图
科普活动已安排
邀市民安全“探秘”古生物世界
“市民尤其是小朋友对古生物化石抱有浓厚兴趣,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代辉表示,位于两江新区恒明路1号的重庆自然资源科普馆,收藏有大量古生物标本及化石。在这里,市民不仅能看到常见的双壳类、植物类化石,还能一睹三江马门溪龙、东方剑齿象、巴氏大熊猫等珍稀古生物化石标本的风采。该科普馆免费向市民开放,并提供专业科普讲解服务,市民可通过“重庆自然资源科普馆”公众号预约参观。
下一步,重庆古生物研究院将依托重庆自然资源科普馆,推出古生物化石科普讲座、互动体验、模拟化石发掘等系列活动。让各年龄段的化石爱好者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既能体验动手探索的乐趣,又能增长古生物科普知识,近距离感受重庆的古生物魅力。相关活动资讯,市民可关注“重庆古生物研究院”公众号查询。
新闻延伸>>>
《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遗存的古生物化石属于国家所有。
第十一条 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内发掘古生物化石,或者在其他区域发掘重点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在国家级古生物化石自然保护区外发掘一般保护古生物化石的,应当向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批准。
第十六条 进行区域地质调查或者科学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因科学研究、教学需要零星采集古生物化石标本的,不需要申请批准,但是,应当在采集活动开始前将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数量等情况书面告知古生物化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原标题:“中央公园挖宝”官方最新回应:确有常见化石,呼吁保护勿开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