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监局网站12月9日消息,因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违规行为,上海证监局对私募基金投资经理龚某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龚某某曾担任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前述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工作,知悉前述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上述期间,龚某某通过当面告知、微信、提供相关私募基金产品证券账户的账号密码等方式,向赵某泄露其所管理的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龚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私募条例》第三十条第四项,构成《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所述的违规行为。根据当事人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条例》第五十五条,上海证监局决定:对龚某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上海证监局网站截图
近年来,私募泄露信息事件频发,私募投资经理已成信息泄露高发群体。7月14日,上海证监局曾对3位私募投资经理的信息泄露行为分别开具罚单,3人均被罚款5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陈某、徐某、张某帆均被该局责令改正,并处以50万元罚款。由于私募机构、私募产品、基金经理等关键信息均匿名,暂无法验证3位投资经理是否来自同一家私募。

上海证监局网站截图
上海证监局表示,陈某曾担任上海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X只私募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前述X只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工作,知悉前述X只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上述期间,陈某对外泄露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徐某曾先后担任上海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某投顾产品的指定授权代表、上海某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投资决策等工作,知悉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上述期间,徐某对外泄露所管理的两只产品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
张某帆曾担任上海某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的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经理,负责投资决策等工作,知悉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上述期间,张某帆对外泄露所管理产品的投资决策等未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