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落实朝阳区“商务+科技”双轮驱动战略,加快打造“3+X”产业集群,支持朝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协同创新,北京市朝阳区科技创新基金拟联合社会资本组建设立空天产业子基金。现公开遴选子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空天产业子基金定位和目的
空天产业子基金围绕朝阳区“3+X”中的空天领域开展股权投资,即空天产业中的商业航天领域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卫星通信、卫星网络、卫星在轨服务、卫星数据应用、反无人机系统等前沿未来产业。在关键重大项目链接服务、优质创新企业培育及龙头企业落地等方面发挥实效。
二、基金管理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已受托管理的投资基金总额累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含外币基金)。
2.依法设立,具有明确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措施和完善的投资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和管理制度健全有效,具有丰富的创业投资管理经验,历史业绩优秀,为投资基金配备专属且稳定的管理团队;具备与子基金适配的产业背景,在该领域投资经验不少于3年;优先考虑具备较强产业影响力的管理机构,能够广泛链接空天产业方向上的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协助朝阳区补强相关产业链,且具备为企业提供产业资源、金融资源、应用场景资源衔接等维度的赋能能力。
3.管理团队稳定,并至少有3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管理业绩、至少主导过3个股权投资成功案例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有健全的激励约束机制、资产托管机制和风险隔离机制,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基金拟任职人员无当期舆情风险。
4.管理机构须具备优秀的产业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能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增值服务,推动产业协同发展。
5.应有与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且能够积极推荐项目落地朝阳。
6.应具备与基金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能及时完成社会资本的募集。
7.接受朝阳科创基金涉及资金投资的质询,并根据朝阳科创基金需要,向朝阳科创基金报告有关情况。
8.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过失,无受到行政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有关处罚的不良记录。
9.管理人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10.无行业监管及相关法律禁止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机构,请按照申报清单(见附件),将相关材料于12月17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
邮箱:
chaoyang-fof@citisbj.com
联系人:
冯心妍
联系电话:
13520885447
四、其他事项
1.申请机构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机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2.征集期结束后,朝阳科创基金将根据征集情况遴选符合要求的优秀子基金管理机构。
来源:聚焦朝阳园